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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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體已經掩埋,楊元慶也在小溪邊洗干凈了身上的血跡,他沒有急著進山洞,而是坐一塊大石上,今天第一次殺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點不舒服。
盡管他知道這一天會很快到來,但它真的到來時,楊元慶還是感到一種內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沒有一點心理準備,尤其那個突厥人的眼睛從亮色到變成死灰的一瞬間,那種生命消失的感觸讓他心中怎么也難以平靜。
“火長,每個士兵都會經歷這一關!”不知何時,尉遲惇來到他身旁,在旁邊的大石上坐下,低聲安慰著他。
“我沒事。”
楊元慶的內心已經漸漸平靜,那種殺戮的感覺就像一根纏在他心上的蛛絲,已經被他的心融化,融進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楊思恩說得對!”
楊元慶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殺他,就會被他所殺,我已經想通了。”
“其實我也沒有殺過人,但我并不畏懼死亡,不管是殺人或者是被人殺,我都很坦然。”
尉遲惇咬了一下嘴唇,拾起一段樹枝扔進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著樹枝漂浮著遠去,淡淡道:“我沒猜錯的話,火長應該是京城貴族,只有鮮見死亡的貴族子弟,才會對生命看得這么重,對我們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對于士兵,能死在戰場上,也是一種榮耀和慶幸,可以給家人帶來撫恤,給幼弟帶來土地,可以讓父母很驕傲地對村里人說,我兒子是戰死在沙場上,說實話,我寧可死,也不愿傷殘歸鄉,成為父母的累贅,生不如死。”
楊元慶驚異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細膩,便笑了笑問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還有個弟弟嗎?”
“我家是世代種田,我有六個哥哥,一個姐姐,一個弟弟,但六個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幾乎是一年死一個,我們家里就像有一種病,男丁都活不過十八歲,我估計自己也活不過,所以來從軍打仗,死在戰場上,也能混一筆撫恤。”
尉遲惇看一眼楊元慶,見他表情有點驚訝,便笑了笑道:“其實我今年只有十六歲,我爹爹是府兵鷹奴,年紀大了,正好輪到他戍衛京師,我便頂他的名,替他來京師戍衛,沒想到戰爭爆發,也跟著稀里糊涂上了前線。”
楊元慶不由有些啞然失笑,他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楊思恩和劉簡是逃兵,這位尉遲兄弟卻是替父從軍,不知其他人還有沒有什么問題?
“你不怕我告發你嗎?”楊元慶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會!”
尉遲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來,“我覺得我會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連楊大熊和劉奶劉簡都沒有告,會告發我嗎?”
“火長羊肉烤好了!”遠遠地傳來了張錦緞的喊聲。
“肚子餓了,走吧!”
楊元慶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葉,尉遲惇站起身,撮嘴打了個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現了獵鷹,盤旋著落下,停在尉遲惇肩上,楊元慶和這只獵鷹已經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摸了摸它的頭。
獵鷹卻調過頭,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卻不是真啄,他們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對楊元慶稍微好一點,這也是因為楊元慶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楊元慶笑罵道:“你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時候怎么不啄了?”
尉遲惇輕輕撫摸它的頭笑道:“它對你已經很好了,連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遲,你真名叫什么,你剛才說,你是頂父親的名字從軍。”
“你就別問了,我叫尉遲惇,記住了?”
楊元慶快步走進森林,張錦緞討好似的將一支烤好的羊腿遞上,“火長,調料我已經放好。”
張錦緞是洛陽人,是洛水上的擺渡人,長得倒是挺大,卻是九名手下中膽子最小,也最無用的一個,因為他水性很好,尤其善于劃羊皮筏子,所以被調到楊元慶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楊元慶,當然他的目的只有一個,打仗時照顧他一點,他兒子還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養活,他當然不想死。
楊元慶拍拍他肩膀笑道:“錦緞,以后別這樣,他們看見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會因為這個就照顧你。”
張錦緞有點尷尬地撓撓頭,只得跟著楊元慶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經烤好,烤得金黃噴香,斥候魚鴻全用刀一一分給眾人,魚鴻全身子肥胖,但水性極好,外號叫胖魚,有一手好廚藝,烤肉自然是他份內之事,眾人灑上鹽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來。
楊元慶在啃一只羊腿,但他的心思卻不在吃上。
“老劉,趙明勝呢?你們一起出去,他怎么沒有回來?”
“我們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發現什么敵情沒有?”
“沒有,我只聞到烤肉香味,就回來了。”
眾人都會意笑了起來,就在這時,外面傳來急促的馬蹄聲,所有人都停住了動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隨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馬匹奔去,橫刀出鞘,張弓搭箭,洞口處人影一閃,傳來趙明勝焦急的聲音,“火長,我發現突厥巡哨隊了!”
楊元慶走上前,沉聲問:“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騎兵,他們都在休息。”
“大家再簡單吃一點東西,然后出發。”
楊元慶穩定住心中的緊張,他的第一次戰斗,就這么悄然來了,眾人迅速吃一點羊肉,便開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馬,跟隨著趙明勝向北而去。
他們的任務之所以叫做死簽,就是不僅要深入敵軍腹地,尋找敵軍主力,更重要是他們要面對突厥人的游哨,這才是最大的危險,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負責獵捕他們這些隋軍斥候。
遇到大隊游哨,他們要學會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殲滅他們,同時從他們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報。
他們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內過夜的突厥游哨,楊思恩的推斷其實沒有錯,山洞里是只有十人,白天和另外一隊巡哨在森林內匯合
在離山洞約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們發現了敵蹤,就是剛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們現在已經離開,從馬蹄印判斷,應該是向北而去。
十名隋軍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隨著突厥人的行蹤一路北上
夜幕漸漸降臨,森林的夜晚充滿了危險的氣息,月光從樹枝椏中透入,將一道道慘白的銀色投進森林,樹干和枝葉以及草地都染上一層詭異的光澤,遠方傳來一陣陣的狼嗷,堆滿了腐葉的腳下,有不知名的東西在沙沙游動,戰馬不時打著響鼻,這不是勞累,而是內心恐懼,斥候騎兵們誰也不說話,一個接著一個在森林里穿行。
大約在向北走了五十里后,隋軍終于找到了目標,森林深處,一團小小的火堆,在黑霧彌漫的夜里是那么的刺眼,這顯示著突厥人內心的恐懼,昨晚在山洞內,他們并沒有點燃篝火。
在離篝火約六十步外,八名隋軍斥候躲在幾株大樹后,等候著火長楊元慶和劉簡的消息,劉簡雖然喜歡說一些葷笑話,但他卻是這一火斥候中經驗最豐富的一個,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會突厥語,對突厥人的習性很了解。
十幾名突厥士兵圍在篝火邊談笑風生,火上也同樣炙烤著一只黃羊,每人都有酒壺,酒壺里是馬奶釀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邊,但長矛卻在馬上,他們的戰馬拴在身后不遠的幾棵大樹上,黑黝黝的一群。
在距離篝火約十幾步的一株大樹后,劉簡正附耳對楊元慶說著他的發現,“一共十九人,配雙馬,單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見沒有,最東邊兩人就是他們的頭他娘的,這是西突厥!”
楊元慶正在看那兩名突厥首領,一個身子瘦長,另一人好像挺年輕,臉被一棵樹擋住,看不清相貌,兩人皆頭發披散,梳著小辮,皮甲脫掉了,衣襟敞開,火光將他們古銅色的胸肌映得閃閃發光,他們腰間各束一條黑帶,這是十夫長的標志,兩名首領,說明這是兩支突厥巡哨。
楊元慶眉頭一皺,“為什么是西突厥?”
“你看見沒有,西面坐著一個粟特人,只有西突厥軍中才有。”
楊元慶也發現了,是有一個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寬臉,但這個現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怎么消滅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還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劉簡,兩人悄然離開,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聲,誰也沒有意識到危險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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