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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記得,上次所有閣老眾口一詞的時候,還是與李佑有關。那次是全體同意用李佑審理兩淮鹽案,估計此時至少彭閣老的腸子八成是悔青了,案犯還沒處刑,卻生生的將晏尚書的大學士位置審沒了。
景和天子從驚訝中醒過神來,面對五位閣臣的一種態度,也只能下旨道:“準所奏請,五城提督免朝參,朝會日巡皇城四周為定制。”
從動機上說,五位大學士各有各的動機。提出此事的袁閣老大概是深的天子屬意,次輔位置在望,想先發制人李佑隔絕在外,減少來自于盧閣老的變數;彭閣老則是報復;楊閣老可能是出于保護心理…
但結果對李大人而言,是好是壞?饒是最有經驗的廷臣,也判斷不出后果,因為從來沒有這樣的先例。
絕朝請免朝參對于一個京官,不是一件小事。京官被如此處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犯了過錯,責罰免朝參思過;一種是年老多病者,賜恩免朝參養病。對李佑這個處置,算是開創了第三種。
應該說,絕朝請大多時候被視為一種變相處罰,不過李佑在保持品級不變的情況下,可以韜光隱晦也不是壞事。
畢竟現在所有廷臣都明白,近半個月,李佑先發動大諫議,后影響宰輔更易,對于一個五品而言,風頭太盛了。他應該去低調沉淀一段時間,這也是對他的保護。
但無論如何,李大人沒有任何明面過錯,甚至還可以說小有功績,卻平白得到一個絕朝請免朝參的處置,還是全體同意,總有點怪異。
計算這個得失十分復雜,還是叫他自己去慢慢琢磨領悟罷,反正李大人身上的怪事不少這一件。
朝議散后,又是左都御史江辛岳將朝廷最新精神帶回了都察院,并幸災樂禍的親自向李佑傳達。
不是他有多恨李佑。實在是想看看貌似所向無敵的李大人被盛極而衰時,是什么表情,不過江總憲仍然沒有從李佑神情上看出什么花樣。
但在都察院里,李佑的遭遇倒引起了很多年輕御史的不平之鳴,不過暫時沒有大用。
內廷機器再一次高效運轉,次日李佑便得到了誥書,內容與江總憲傳達的信息差不多。
李大人對此苦笑不已,果然被長公主忽悠了。前天長公主暗示。可以幫他運作轉為檢校“左”僉都御使。結果還是個“右”!
外行人可能不懂左和右的區分,但是只要明白國朝以左為尊,左比右好。左比右檔次高就行了!
在都察院,左字頭才是正經坐衙官,可以上殿朝議的。右字頭的只是外派的虛銜加銜。李佑這是情況特殊,沒了本職才暫時混在都察院。
以右轉左,等若升半級,哪有這般容易?李佑不禁腹誹道,當時就覺得長公主的暗示不靠譜,果不其然。
不過他與歸德千歲相處這么久,知道歸德千歲不至于故意騙他。根據他的猜測,大概是長公主也說服不了別人,特別是袁閣老這個對頭。所以才搞成這樣。畢竟他到了如今這個地位,越往上走,困難越大。
接到圣旨,需要上謝恩疏,李佑便提筆寫草稿。邊寫邊感慨道,萬事不如求己,關鍵時刻還是自己才是最可靠的。似乎滿朝上下都淡忘了一件事…
忽然有家奴來傳信,李佑接過來閱覽,其內容是“臨行在即,請于今夜一晤”。
沒有署名,但李佑卻知道是誰。看了看日色,已經將近黃昏了。他先回家去。換了便裝,又輕車簡從悄悄出門向西安門外一處小宅院而去。
這處宅院地處一條幽靜的巷子里,到了門前,李佑確定周圍無熟人后,便直接坐轎進了大門。隨即被引到側院花廳,自有好茶好水招待著。
沒過多久,主人家踱步進來,李佑起身拱手見禮道:“見過侯爺。”
那人還禮道:“無須多禮,李大人請坐。”
這被李佑稱為侯爺的不是別人,正是太后的胞兄新寧侯錢泰。
錢侯爺也落了座,將下人都趕出去,與李佑說道:“過幾日我便要去南京,李大人不要忘了所托之事。”
李佑笑了笑,“在下也有最后一件事須得侯爺出力,彼此換過即可。”
話說八月二十八日時,正值錢太后連發中旨,群臣大嘩的時候,新寧侯進宮向太后諫言不要與朝臣作對,卻被錢太后憤然拿奏章砸。
新寧侯與弟弟錢安不同,很識時務,知道錢家(不管是哪個姓錢的)若徹底激怒了朝臣,早晚有倒霉時候,特別是錢太后馬上退養了,處置不好后患無窮。
當時錢侯爺出了宮后,便親自屈尊悄悄找關鍵人物李佑談判,其后又居間與太后說情。
新寧侯的本意是息事寧人,結果李佑立刻策劃了一攬子方案,使人欲罷不能。最后兩邊條件各自如下:
李佑須得爭取魏國公的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提督巡捕五營任命通過;新寧侯要出任南京協同守備;審案不得追究魏國公。
而錢太后則要照著李佑設計行事,配合李佑刷名望;保留李佑檢校右僉都御使官銜,適當時候恢復五城提督職位。
到目前為止,交易進行的很順利,基本各取所得。但都還差最后一個條件達成,新寧侯今天與李佑會見,便是為此。
李佑確認道:“侯爺真打算久居南京么?”
錢侯爺答道:“明人不說暗話,太后放權退養,可以說我即將面臨失勢。還留在京城這是非之地作甚,遠離是非才是明哲保身的上策,不然說不定什么時候就卷入漩渦。再說我本南人,臨老也想回江南。”
南京守備、協同守備按慣例都是由公侯伯出任,新寧侯去蹭個協同守備位置,勉強也說的過去。
客觀的說,李佑也認為新寧侯的選擇很明智,躲在南京比在京師逍遙的多,再說當協同守備也是混資歷,說不定哪天也可以上殿參議了。
“好!本官便寫信給金家,侯爺自可捎帶過去。”李佑點頭道。
原來新寧侯得到了金百萬贈送的五萬引窩本,欣喜歸欣喜,但卻也有煩惱。
以他的身份,出面經營鹽業不方便,而且如此大的生意用親屬又不放心。首先,親戚中沒人對南方鹽業熟悉;其次,他這窩本得來不是特別合法,被親屬侵吞銀兩也不好說理。
偶然聽說了鹽業有租窩本的事情,錢侯爺便起了心思。想要繼續與熟門熟路的金百萬合作,讓金百萬租回這些窩本,每年收取固定租金,這樣省心省力又不擔心賠本收不上銀子。
但這個中間人,則要靠李佑牽線,當然作為報答,臨走之前新寧侯也會幫李佑促成一件事。這是他們之間本次交易的最后一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