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朱可可怔忪的時候,室內的氣氛也變了幾變。
發現有人闖了進來,兩側那七八個似乎流連美人鄉的青年幾乎同時做了一個動作。
按劍,欲起。
他們的動作整齊劃一,就像事先排列好的一般,一致得可怕。
首座的男子不易察覺地將酒杯轉了轉。
他們這才重新坐穩,繼續飲酒作樂,像什么都沒發生過。
朱可可并沒有發現異常,她略做思索,已經大步邁了進去。
——無論司馬恪生得何等模樣,她總之是不會嫁給他的。
他可是殺死本尊的兇手。
男子本在慢條斯理地飲酒,見朱可可氣勢洶洶地穿過眾人,大步走了過來,不停了動作,興致玩味地看著‘他’。
“喂!”待朱可可在他面前站定,她沖著他說:“你不覺得這樣有什么不妥嗎?”
“男兒在世,自當醒握殺人劍,醉臥美人膝,有什么不妥?”男人呵呵地笑,頭依舊枕在冠群芳的膝蓋上,動也未動。
朱可可嘟了嘟嘴巴,鄙夷地掃了他一眼,目光竟然越過他,看向了旁邊的冠群芳。
冠群芳涵養甚好,被突來乍到的男子這樣*****地盯著,竟然能從容不迫,沖他微笑頜首。
“果然是秋水為眸芙蓉為面,你很美。”她贊道,竟似把旁邊的‘十一王爺’丟到了九霄云外。
朱可可一向是喜歡美人的,她看過那么多模特演員,對美人有種天生的敏銳度。
“多謝公子贊賞,群芳受之有愧。”冠群芳微微點頭,禮貌地謝禮。
“你的膚色真好,是天生的,還是用了胭脂?”朱可可又問。
冠群芳有點窘然,卻還是禮貌地回答道:“是胭脂。”
“哦,哪家買的?”
“城南的百年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