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媚公卿》后,不時看到有讀者留言說,女主的一些行為,高調得顯得做作,如當眾彈琴什么的。
不知為什么,我一眼看到這些評論,竟涌出一種悲哀。感覺便像明清時,女人們纏小腳纏慣了,便把天足的女子當成丑怪。
真的,真是這種感覺。
當然,我在網絡小說中混了這么多年,自是知道這種觀點從何而來。也知道有這種觀點的人,絕對不是少數。
在這里,我只想說一句,大伙不能因為女頻流行低調,便把低調為人,做為每個時代的準則。至少,魏晉不是!至少,千古絕唱的魏晉風流中,不提倡。
想當年,謝安隱居時,之所以在士林中有那么大的名聲,最主要的一次表現是,他與眾人泛舟游湖,遇到大風浪時,他不但處變不驚,還談笑風生地要求繼續前往。還有竹林七賢的某人,他成為名士,最主要的一個行為便是當眾裸體。。。。。。
如果按現在大伙地觀點,這些人為了出位,簡直太可笑了,太荒唐了,太無聊了。可站在那時代,那個轉眼生死的時代,這是一種‘癡到無望才是狂’啊!
當我們的思想,我們地行為,被殘酷的現實,被千年的儒家禮教已閹割得猥瑣的時候,請不要對那個獨一無二的時代才有的風流,進行任何嘲諷。
當然,做為一個現實的網絡寫手,我會盡量把這種高調壓下來,把整個時代的高調,都壓到大家能接受的范圍內。
呵呵,其實我不應該寫這段話的,可真是對那個時代太愛了,太愛太愛了,一時控制不住,大伙看了,便一笑置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