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朝廷達成共識后,與索南嘉措同來的一千喇嘛便準備出發了。諾顏達拉憂心自己的族人,但總覺著大明不可能放自己回去,所以當沈默把他叫到簽押房,問他是想繼續在榆林待著,還是和喇嘛們一道回去看看時,他有些不敢相信道:“督師大人不是消遣我?”
“我消遣你干什么?”沈默合上文卷,笑道:“那些喇嘛雖然滿懷熱忱,但終究是人生地不熟,沒有你這個當家的照應著,肯定步步維艱……”說著起身走到他的面前,微笑道:“你是蒙古的濟農,在漢地就像縛住翅膀的雄鷹,能有什么作為?還是回去吧,帶領你的族人走出困境,踏上和平幸福的道路。”
諾顏達拉這才確定,沈默真的不是開玩笑,心頭不由涌起感動,嘶聲道:“多謝大人的信任,定不負所托。”
“族人的存亡,和平的大任,都在你的肩上,濟農的擔子很重,壓力也必然很大。”沈默握著他的手:“可要頂住壓力,我們一起為漢蒙和平而奮斗!”
“嗯。”諾顏達拉也緊握住沈默的手,動情道:“我以佛祖的名義發誓,今生今世歸附于大明,絕不做任何違背大人的事情。”
“我也以自己的祖先發誓,”沈默沉聲道:“將蒙人與漢人視若等同,為雙方永沐和平而竭盡全力,使蒙古人過上富足安定的生活!”
山盟海誓之后,沈默送諾顏達拉出門,便見烏納楚穿一襲絳紫色圓領束袖的武士服,小牛皮腰帶勒得緊緊地,更顯得腿長腰細,奪人眼球。今天她沒有帶那種蒙古冠帽,而是把頭發用簪子束起來,帶著嵌綠寶石的額帶,在她那細絨白裘衣領的映襯下,更顯得明眸善睞,英姿颯爽。
在這個鐵血肅殺的軍事要塞中,這個女子就像一朵明亮的雪蓮花,就連沈默也愿意多看她兩眼。
看到沈默欣賞的目光,諾顏達拉笑問道:“大人覺著我的女兒如何?”
“很好。”沈默微笑道:“鐘金別吉鐘天地之靈秀,更有巾幗不讓須眉之風,實乃濟農之驕傲啊。”
“是啊,”看著女兒,諾顏達拉驕傲的笑了:“我這一生最驕傲的,就是養了這么個好女兒。”說著話,他的目光變得復雜道:“女兒是我的寶,我最珍愛的美玉,從她剛成人起,我整天在想著,給自己的女兒找一個什么樣的男人,什么樣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阿爸……”烏納楚雖然天不怕地不怕,但終究是個女兒家,被老爹一番王婆賣瓜,臊得滿臉通紅,有些不依了。
“哦。”沈默的笑容有些復雜,看著烏納楚道:“鐘金可有良配?”這些天見面不少,他和烏納楚已經熟識,問這個倒也不算失禮。
“尚未許配。”諾顏達拉傲然道:“不是我這個當爹的敝帚自珍,實在是這個草原上,在俺答汗之后,已經沒有英雄很久了,年輕一輩里,沒有能看得上眼的。”說著不管女兒在背后捏自己的腰間軟肉,他定定望著沈默道:“這次到漢地,本以為自己有來無回,但有幸遇到了大人,待我如上賓,為我如爺娘,您的風姿氣度、智慧涵養,實在是我平生僅見。我想,您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個人……”頓一頓,像是下了很大決心似的道:“如果您不嫌棄,我就把女兒許配給大人了!”
此言一出,院中登時針落可聞,就連訓練有素的衛士們,也不由得開始走神……心說這家伙真沒臊,竟然推銷自己的女兒。但再看看鐘金別吉那明艷不可方物的面容,卻又覺著,自家大人實在是占了大便宜。這樣的女人若是不要的,恐怕老天爺都會詛咒他,下半輩子當和尚了。
“阿爸……”第一個回過神來的卻是烏納楚,她俏臉漲得緋紅,貝齒緊咬著豐潤的下唇道:“您不是說過,女兒的婚事自己做主嗎?”看來這事兒沒事先商量過,她自然措手不及。
“你自己沒個正主意,”既然說開了,諾顏達拉當然要維護自己的立場:“我自然要幫你拿主意了……”朝閨女呲牙笑道:“相信爹,比沈督師優秀的男人,還沒生出來呢。”
“你這么喜歡,自己嫁就好了。”鐘金再也抵擋不住羞惱,一跺腳道:“我是不會嫁給漢人的……”說完也不再管他爹的安全,拔腿就跑掉了。
“這孩子……”眼看她就不見了人影,諾顏達拉尷尬的朝沈默笑笑:“其實還是很有教養的,只是臉皮薄,不好意思了。”
“呵呵……”沈默這才從‘怪大叔霸占小蘿莉’的戲碼中回過神來,苦笑道:“莫非濟農想占我便宜?”
“此話怎講?”諾顏達拉奇怪道。
“你我本來好好的兄弟相稱,”沈默笑道:“怎么突然想讓我喊你岳父了?”
“哎,我不是這個意思……”諾顏達拉生恐沈默會誤會。
“我當然知道。”沈默正色道:“以前也沒跟濟農介紹過,其實我家中有妻有妾,兒女成群……”嘴角掛起一絲自豪又無奈的笑道:“我最大的兩個小子,過了年就十四了,要是再大兩歲,不用濟農說,我早就求著跟你結個親家了。”
“我當怎么了呢。”也不知諾顏達拉是太實誠,還是太想讓沈默叫自己一聲爹,呵呵笑道:“年齡差距算什么?我最小的哈屯跟鐘金同歲,也一樣很幸福的。”哈屯,是夫人的意思。
“濟農艷福不淺,真叫人羨慕。”沈默的大腦徹底擺脫桃色,恢復清醒道:“不過我實在不能無所顧忌……”說著壓低聲音道:“沈某區區臣子,蒙我皇帝陛下信賴,節制九邊,麾下百萬精銳,便宜行事,總理數省財稅……我們漢人有句話,叫‘樹大招風、位高引謗’,說的就是我這樣的。”
“眼下我力主化干戈為玉帛,已經引得朝中那班清流言官十分不滿,”沈默輕嘆一聲道:“如果我再娶了濟農的女兒,恐怕立刻就要被他們的彈章埋了。我個人的毀譽是小事,毀了漢蒙議和的大事,卻是萬萬不該的啊!”
“如此……”人家閨女又不是嫁不出去,聽沈默這樣說,諾顏達拉自然不會再強求,有些怏怏道:“看來是我考慮不周,光想替女兒找個好男人,卻忘了正事。”
“可憐天下父母心。”沈默溫和的笑道:“不過我確實不是什么良配,鐘金還是該找個年齡相當的青年俊彥,而不是嫁給我這樣的老樹昏鴉。”
“您要是老樹昏鴉,”沈默多會說話呀,諾顏達拉心情很快好轉,看著他那張年輕英俊的臉,笑道:“那天下的青年就沒法活了。”
好歹沒有掃對方的面子,沈默把諾顏達拉送出院去。轉回到屋里時,便見王崇古坐在炕上,連連搖頭道:“可惜可惜……”
“可惜一段大好得姻緣啊。”這段時間的朝夕相處,讓兩人的關系徹底修復升溫,已經到了可以隨意開玩笑的地步,王崇古笑道:“我看你笑容牽強,料想現在心如刀絞吧?”
“好姑娘不多,還是留給年輕人吧。”沈默笑罵一聲,拿起熱騰騰的濕毛巾擦擦臉,坐在王崇古對面道:“更何況這朵玫瑰不僅有刺,還可能有毒,我要是年輕十歲,肯定要找找刺激的。現在么,作為一個三沒男人,哪還有資格玩這個?”說這話時,他心中閃過那個曼陀羅花般的女子。那一場自以為高桿的愛情游戲,到頭來不僅傷害了彼此,還使其他人陷入了痛苦,最后只能相忘天涯,成了他此生不能觸碰的傷疤。
見沈默一下子變得消沉,王崇古知道他定然想起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好結束話題道:“算我多嘴,不過什么叫‘三沒男人’?”
“沒時間沒精力沒空間。”沈默嘿然一笑道:“不瞎扯了,說正事兒吧。”
“嗯。”王崇古點點頭,收起了面上的嬉笑。
“戚繼光那邊的糧草告急了,他已經催了好幾次,要求發運糧草了。”沈默看看王崇古道:“我想這次借護送喇嘛的機會,把糧草給他們送過去。”
“當初帶了三個月的給養,”王崇古輕聲道:“現在最少還有半個月的,再加上繳獲的牛羊,應該能撐過正月吧,還是等著蒙古人頂不住,撤回河北再說吧。”
“如果他們一直不撤呢?”沈默嘆口氣,從桌上找出一個信封,遞給王崇古道:“這是軍情司剛送來的,還沒來得及給你看。”王崇古接過來一看,登時變了臉色道:“俺答還是出手了。”
“如果他真眼看著河套的軍隊完蛋無動于衷,就不是我大明幾十年的心腹大患了。”沈默道:“這次他刮盡地皮,支援河套的糧草,雖然對鄂爾多斯各部杯水車薪,但集中供給軍隊的話,卻能撐上一兩個月……所以我們想等他們主動退,是不大可能了。”
“可現在往東勝去的路上雪能過膝,完全無法行車。”王崇古面色嚴峻道:“東勝城中的上萬輛戰車、輜重車都成了廢物;沒有戰車結營,我們如何抵擋蒙古人的夜間偷襲?就算我們重兵保護,他們搶不去,但放把火給我們燒了,總是做得到的。”說著一字一句道:“而且我可以肯定,他們一直不肯回去,就是在等這個機會。”
“說的不錯,但是我們現在有辦法了。”沈默神秘的笑道:“安西廟里的活佛法力無邊,可以幫我們把軍糧運去東勝。”
“大人不會這些天被那喇嘛了吧?”王崇古不信道:“他怎么說的,是準備用木牛流馬,還是開壇做法?”
“都不是。”沈默笑道:“其實人家早就準備好了,別告訴我你沒注意到。”
“你是說那滿城的駱駝?”沈默一說,王崇古就想起最近源源不斷抵達榆林堡的駱駝隊。那些駝隊的主人,有藏民有蒙人也有漢人,但有個共同點,就是都是信奉黃教……當然,按照人家的教義,就是信奉安西廟里那個活佛。王崇古明白了沈默的意思:“大人想用駱駝運送軍糧?”
“是。”沈默用稱贊的語氣解釋道:“駱駝這東西實在奪天地之造化……四肢長,足柔軟、寬大,特別適合在松散的地面上行走。你一定知道,它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卻不一定知道,它其實還是雪地高手。”
“這個還真不知道,不過我知道它實在太慢了。”王崇古道:“要不怎么俺答、土蠻、兀良哈,都沒有養這個的呢。”
“駱駝走得確實慢。”沈默道:“就算在雪地上,也比不了小短腿的草原馬,但架不住它力大耐勞,可以在負重四百斤的情況下,每天在雪地上走一百二十里,連續走四天,正好可以打一個來回。”
“而且它還有個好處,一次吃飽,可數日不食。這樣只需要在出發時喂飽一次,往返路上都不需要喂食,所以也不用自帶草料。比同樣載重量的騾馬,運送的物資可多多了。”
“看來大人研究好久了,怎么不早告訴我?”王崇古不無嗔怪道。
“還沒弄明白到底行不行,哪好急著說出來?”沈默笑著解釋道:“萬一要是不行,豈不貽笑大方?”
“好吧,最后一個問題。”王崇古問道:“蒙古人的夜襲怎么應付?”
據說小郎君快回來了,大家歡不歡迎?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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