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羅王是民間傳說中陰間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輪回。在中國古代的民間信仰里面,人死后要去陰間報到,接受閻王的審判。
閻羅王,梵語Yama-raja,西藏語gsin-rje。又譯夜摩耶摩、焰摩、焰摩、琰摩、剡魔、閻摩、琰魔。另又能譯作雙、雙世、遮上、靜息、縳、深惡勝業,可布眾,深能靜息、平等。在梵語焰摩Yama上,再加raja(王),而成焰摩王、閻羅王、琰魔王、閻王魔、或閻摩羅社、琰魔邏阇、焰摩邏阇、閻魔羅、閻魔羅王。閻羅王又簡稱閻羅、閻邏、焰羅、剡王、閻王。或稱焰摩天、死王。
藏于大英博物館的大威德明王(閻曼德迦)閻王被迷信是鬼世界的審判主,諸鬼中的大王。梵語中的另一譯名「雙」,據說是因閻王兄妹兩人共同統管鬼世界之故。兄閻王治男鬼,妹閻王治女鬼,是統管女鬼的「女王」。但中國佛教僧人對信徒絕對不提這個「女頭頭」,這是因為「女人」在佛教中地位低微,惟恐女人在佛教中起「革命」。「雙世」意為閻王自身苦樂并受,自身難保。「遮止」意為閻王令人不再造惡,予以遮止。「靜息」意為罪人聽王示語,便知己罪而靜息。「平等」意為業鏡平等,其罪自能彰顯。玄應音義二十一:「焰摩」或作閻摩,聲之轉也,舊云閻羅,又云閻摩羅。此言縛,或言雙世也,謂苦樂并受,故云雙世,即鬼官總司也,又作夜磨盧迦,亦作閻摩羅社。閻摩,此云雙,羅社,此云王,兄及妹,皆作地獄王,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雙王」。
閻王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現,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據《問地獄經載,閻王從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愿為地獄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領所屬百萬眾共同立誓,共治地獄罪人。十八臣就是后來的十八地獄之小王,百萬之眾即后來地獄的眾多獄卒。閻王所住的宮殿位于閻浮提洲南二鐵城山外,縱廣六千由旬。另據《禁度三味經,閻王治下有五官,鮮官禁殺,水官禁盜,鐵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說:"梵音閻魔,義翻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業,主守地獄八熱、八寒以及眷屬諸小獄等,役使鬼卒于五趣中,追報罪人,捶拷治罰,決斷善惡,更無休息。"
閻王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當時,古代雅利安人的一支開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區的統治,并在那里創造了吠陀文化的種姓制度,開創了印度歷史上的吠陀時期。雅利安人使用比梵文更古老的語言寫成吠陀經,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在《梨俱吠陀中,耶摩(Yama)神居住在天界的樂土,人死后的靈魂都要到那里去見耶摩神。耶摩神有兩個使者,它們是兩條狗。這兩個使者經常在人間界巡游,當用嗅覺發現有人快死的時候,就把他的靈魂引到天界。耶摩神就是閻王的最初來源。
雅利安人在印度發展出現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羅門教。吠陀經是婆羅門教的經典,因此耶摩神的信仰在婆羅門教中被繼承了下來,并有所變化。婆羅門教相信輪回,認為耶摩神是傳說中第一個死去的人。后來,耶摩神從天界轉入地界,被認為是專門監督死者生前的行為,并給與賞罰的神祗;進而發展成為地獄中所有死神和死者的王,即地獄的主宰者,擁有眾多的下屬。隨著進一步的演變,耶摩神最后成為專門使死者受苦,死者靈魂的神祇。西藏閻王畫像
佛教在古代印度興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羅門教的神話,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閻王的職責是統領陰間的諸神,審判人生前的行為并給與相應的懲罰。在佛教中,閻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聯系的說法,如“平等王”、“雙王”等等。
平等王:中國古代的僧人翻譯佛經,有時也把閻王意譯“平等王”,意思是認為閻王可以賞善罰惡,處事公正,待人平等。后來,“平等”的說法和“因果報應”的說法結合起來,成為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民間信仰之一。
雙王:在梵語中,耶摩的又譯“雙王”,這點歷來有兩種解釋:其一,據說是因為閻王在地獄身受苦、樂兩種滋味,所以稱為“雙王”。其二,據說是因為閻王有兄妹倆人,共同管理地獄的死神和死者,兄長專門懲治男鬼,妹妹專門懲治女鬼,因此也稱為“雙王”。
在漢地,閻羅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較接近,而在藏傳佛教中,則稱為閻羅法王,是佛教的護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在中國民間的傳說中,包拯成為公正的化身。有的認為他死后成為閻羅王,繼續審理陰間的案件。有的則認為他“日斷人間,夜判陰間”,就是說白天在人間審案,晚上則成為閻羅王,在陰間斷案。人死后,靈魂到陰間接受包拯的審判,如果確實是受人陷害,包拯會把他放回陽間活命;如果的確有罪,則被送入地獄受罰。
民間傳說中,“四大閻王”一說認為閻王有四位:除包拯外,還有韓擒虎、范仲淹和寇準。另一說則認為閻王有三位,分別是:包拯、范仲淹和寇準。
一是隋將韓擒虎,韓擒虎是隋初大將,據稱他在13歲時打過猛虎,所以取名叫擒虎在隋王朝統一中國的滅南陳戰爭中,首先渡江進入建業(南京),由此立下了大功李世民(唐太宗)主持的《隋書記述他病重臨死前夕,"其鄰母見擒(擒虎,唐人諱虎字,故省略"虎"字)門下儀衛甚盛,有同王者,母異而問之其中人曰:“我來迎王”忽然不見又有人疾篤,忽驚走至擒家曰:“我欲謁王”左右問曰:“何王也”?答曰:“閻羅王”,擒子弟欲撻之,擒止之曰:“生為上柱國,死做閻羅王,斯亦足矣”因寢疾,數日竟卒"《二十四史多諱鬼神,很少記有陰陽界故事,而韓擒虎死做閻羅王的傳說,竟被記進本傳,可見在初唐時,這條傳說是頗見風行的所以在晚唐敦煌變文《韓擒虎話本,更是惟妙惟肖描述了韓擒虎在滅陳后,五道將軍持天符請他出任陰司之主,韓應允,請假三天隋文帝楊堅并舉行了告別宴會第三日,有一紫衣人、一緋衣人乘烏云前來迎接,自稱"原是天曹地府,來取大王"上任于是,他辭別朝廷君臣和家小,赴陰間當閻羅王去了顯然,仍是循《隋書嬗變而來
二是北宋名相寇準寇準以秉直見聞于民間唯剛正者,常能令人長相思,這大概是他得以從諸多文武大臣行列間選拔的一個原因傳說他的愛妾茜桃臨死前說:"吾向不言,恐泄陰理;今欲去,言亦無害公當為世主者閻浮提王也"(《涌幢小品)"寇準卒,有王克勤者,見公于曹州境上,向從者,曰:“閻羅處政”"(《翰苑名談)可見他生前已知己要出任閻羅王,而死后果然當了閻羅王了的大概在他生前已經流傳此說,所以當時就有人在驛舍側,掛起寇準圖像,上面寫有"今作閻羅王"字樣(《通俗編)
三是北宋名相范仲淹范仲淹也以清廉、正直著名,生前就以官聲好譽為民間稱道,因而在他死后,就有傳說他"在冥間""見司生殺之權","人死五七則見閻羅,豈非文正為此官耶"(《中吳紀聞)
四是北宋龍圖閣直學士包拯包拯死后出任閻王,在當時就有傳說"俗傳包拯為陰司閻羅王,其說在宋時已盛,《宋史·包拯傳云: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范煙橋《茶煙歇)由此元明雜劇、平話多有包拯下陰司審案故事石玉昆:《三俠五義還出現包拯扮閻羅審郭槐"貍貓換太子"情事包拯的剛正直言、執法嚴峻,自然是人們理想意境的閻羅王最佳人選東方傳說文化是講現世報的,陽世之冤,陰司必報,所以必須要有包拯做閻羅王,才能了結冤報也
觀念傳播
中國古代原本沒有關于閻王的觀念,佛教從古代印度傳入中國后,閻王作為地獄主神的信仰才開始在中國流行開來。中文“閻王”是從梵語中音譯過來的詞匯,本意是“捆綁”,具體意思是捆綁有罪的人,也譯作“閻羅(王)”、“閻魔(王)”、“琰魔”等等。在古代印度神話中,閻王是管理陰間的王,印度現存最古老的詩集《梨俱吠陀中已經有關于閻王的傳說。而閻王觀念的形成可能要更早,來源也不止一個,實際上閻王在古印度有很多版本不同的傳說。佛教創立后,沿用了閻王的觀念,認為閻王是管理地獄的王。關于閻王的信仰傳入中國后,與中國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統相互影響,演變出具有漢化色彩的閻王觀念:十殿閻羅。
閻王在中國民間影響很大,傳說他是陰間的國王,人死后都要到陰間去報道,接受閻王的審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貴,生前作惡者,會受懲罰,下地獄。中國佛教中,又有十殿閻羅之說。十殿閻羅是中國佛教所說的十個主管地獄的閻王的總稱,這一說法始于唐末。分別是: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轉輪王。此十王分別居于地獄的十殿之上,因稱此十殿閻王。
傳說很早以前,閻羅王是毗沙國的一個國王,他生性好戰,而且從不服輸。當時惟一能和他敵的是由維陀始生王統治的一個國家,軍隊同樣也很強大。他們連年交戰,兵戎廝殺。
由于毗沙王一味地窮兵武,國力漸漸不支,終于在一次大的戰役中,毗沙國的軍隊被維陀始生王幾乎殺得兵馬殆盡。毗沙王好不容易殺出重圍,一個人落荒逃至一座山頂,他的十八個部隊,糾集了百萬人馬,到山上來找他。他們先把毗沙王安慰一番,然后群情激憤,朝打敗他們的維陀始生王所在的方向,對天起誓:“至死追隨毗沙王!一定要懲治兇惡的仇敵,就是到了陰間地府,也要稱王,血戰到底!”接著,他們就在毗沙王的帶領下,義無反顧地直入地獄。于是,毗沙王便成了威名赫赫的閻羅王,他的十八個部從分別做了十八層地獄里的判官,而跟隨他的百萬之眾,也一個個變成了獄卒。
毗沙王的誓言終于實現了!生前他敗在維陀生王的手下,死后當上了地獄之王,維陀始生王到期了地獄也真夠他受的。那些數也數不清的各式地獄,千奇百怪,應有盡有。什么八寒地獄、八熱地獄、孤獨地獄、泥犁地獄、刀山地獄、鐵床地獄、寒冰地獄、剝皮地獄、畜生地獄、刀兵地獄、蛆蟲地獄等十八層,每一層都有著殘酷的刑罰,擺著血淋淋的刑具。
也許是后來陰地府的案子越來越多,一個閻王很難審理完,就一分為十。十王分別為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伍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王、都市王、不等王、五道轉輪王。他們各自在地獄十殿中審判押到自己殿上的鬼魂。因為閻羅王名氣最大,所以居“十殿閻羅”之首。據傳說,人死后靈魂要到朱家經堂報到。
“十殿閻羅”是中國古代特有的民間信仰。所謂“十殿閻羅”,就是說有十個掌管地獄的大王,分別居于地獄的十殿之上,因此稱為“十殿閻羅”。這是十殿閻羅分別是:
第一殿,秦廣王蔣,二月初一日誕辰,專司人間夭壽生死,統管幽冥吉兇、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世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田。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臺,名曰孽鏡臺,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壞,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歷,三月初一日誕辰,司掌活大地獄,又名剝衣亭寒冰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陽間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入到十六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二殿,加刑發獄。
第三殿,宋帝王余,二月初八誕辰,司掌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滿轉解第四殿。
第四殿,五官王呂,二月十八日誕辰,司掌合大地獄,又名剝剹血池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抗糧賴租,交易欺詐者,推入此獄,另再判以小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第五殿,閻羅天子包,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司掌叫喚大地獄,并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臺,令之聞見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隨即推入此獄,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獄,鉤出其心,擲與蛇食,鍘其身首(包公即善于用鍘刀),受苦滿日,另發別殿。
第六殿,六城王畢,三月初八日誕辰,司掌大叫喚大地獄,及枉死城,另設十六小獄。忤逆不孝者,被兩小鬼用鋸分尸。凡世人怨天尤地,對北溺便涕泣者,發入此獄。查所犯事件,亦要受到鐵錐打、火燒舌之刑罰。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七殿,再查有無別惡。
第七殿,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誕辰,司掌熱惱地獄,又名碓磨肉醬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取骸合藥、離人至戚者,發入此獄。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又,凡盜竊、誣告、敲詐、謀財害命者,均將遭受下油鍋之刑罰;
第八殿,都市王黃,四月初一日誕辰,司掌大熱大惱大地獄,又名惱悶鍋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悶煩惱者,擲入此獄。再交各小獄加刑,受盡痛苦,解交第十殿,改頭換面,永為畜類。
第九殿,平等王陸,四月初八日誕辰,司掌豐都城鐵網阿鼻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殺人放火、斬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銅樁,鏈其手足相抱,煽火焚燒,燙燼心肝,隨發阿鼻地獄受刑。直到被害者個個投生,方準提出,解交第十殿發生六道(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羅道、地獄道、畜生道)。
第十殿,轉輪王薛,四月十七日誕辰,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善惡,核定等級,發四大部州投生。男女壽夭,富貴貧賤,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匯知第一殿注冊。凡有作孽極惡之鬼,著令更變卵胎濕化,朝生暮死,罪滿之后,再復人生,投胎蠻夷之地。凡發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酴忘臺下,灌飲迷湯,使忘前生之事。
一般認為,佛教于在西漢末年傳入中國,并在南北朝時期獲得了極大的發展。隨著佛教傳入中國,閻王的信仰也開始廣為接受,并和中國民間原有的迷信和道教信仰互相影響。中國民間原本就有關于鬼神的觀念,這在中國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的“東岳大帝”身上得到體現。“東岳大帝”原本是民間崇拜的泰山神,泰山被認為是人死后靈魂通往冥界之地,而泰山神則是[冥王]。佛教傳入中國后,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間信仰加以改造后吸收和采納;另一方面,佛教本身為了發展也主動本土化,以適應新的社會環境。于是在佛教中原本只有一位的閻王,逐漸演變成為“十殿閻羅”。“十殿閻羅”的信仰形成的具體時間沒有確切的證據,根據人們估計約在宋朝時期。這時,閻王已經成為“十殿閻羅”里的第五殿閻羅,而且被認為是由北宋時的大臣包拯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