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穿公服的官吏。
其制為盤領右衽,袖寬三尺。袍服所用的紋樣及顏色,因級別而異:一至四品,用緋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至九品,用綠色。紋樣也不一樣,一品用大朵花,徑五寸;二品用小朵花,徑三寸;三品用散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用小朵花,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用小朵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花紋。以上服飾,與展腳幞頭搭配,多用于重大朝會。
明代官吏常服明代文武官員服飾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賜服等。官員戴烏紗帽、幞頭,身穿盤領窄袖大袍。“盤領”即一種加有圓形沿口的高領。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姜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
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后,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后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麒麟袍為官吏的朝服。其服裝特點是大襟、斜領、袖子寬松,前襟的腰際橫有一,下打滿裥。所繡紋樣,除胸前、后背兩組之外,還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一橫條)。另在左右肋下,各縫一條本色制成的寬邊,當時稱“擺”。明代太監劉若愚《酌中志一書,就專門敘述到這種服飾。他說:“其制后襟不斷,而兩旁有擺,前襟兩截,而下有馬面褶,從兩旁起。”這種服裝所采用的質料和紋樣,按規定,都有一定制度。
《明史·輿服志稱: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本圖所繪的服裝,就繡有麒麟紋樣。麒麟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形狀象鹿,全身有鱗甲,牛尾馬蹄,有一只肉角。后人將它作為吉祥的象征廣泛用于各類器物的裝飾。麒麟的形象也經過一番變化,將頭繪成龍首并有兩角,尾繪成獅尾等等。明代官服繡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職位特殊的錦衣衛指揮侍衛等也能服用展角幞頭,取自唐代的巾,但有硬盔,并以鐵線為硬展腳,腳長一尺二寸,須有職之人,在朝堂上穿公服者所戴。蟒袍是一種皇帝的賜服,穿蟒袍要戴玉帶。蟒袍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