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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 良知和有罪


更新時間:0001年01月01日  作者:叨狼  分類: 都市生活 | 都市 | 言情 | 叨狼 | 財色 
范禎病眾次的失蹤案,終干以眾人皆滿意而告終,但乏…小而來的問題,卻又將范無病的心思給扯了起來。

在對丁偉等人進行審判的時候,范無病的律師參與了旁聽,在隨后的最后一場辯論當中,范無病也撥冗去了現場,聽取了法官對于整斤。案件的宣判。

這一次的攻擊事件中,造成了范無病手下十余名保鏢的喪生,財物損失另計,尤其是丁偉等人違反部隊紀律,接自向普通人進行攻擊。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已經觸犯了國法軍法,法庭的判決時死刑立即執行。

而對于丁偉手下的士兵們,尤其是魚雷艇上的士兵們,法庭則放過他們一馬,表示這些人是執行命令當中犯下的罪行,可以從輕發落。

對此,范無病的律師們表示了強烈的不滿,要求法庭重新定罪,與丁偉同罪論處。

法庭方面則不予支持,不過此事涉及到范無病的利益,因此法庭方面希望聽取范無病本人的意見,畢竟他的影響力放在那里,如果說范無病要求處理這一批人的話,法庭方面也需要酌情家中對于這些普通士兵們的定罪。

但是法官認為,以范無病的地個而言,只要不是因為自己的本意而對他下手的話,估計他不可能窮追猛打的,因此他也樂得在法庭上給范無病一個面子,以示重視。

范無病看了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幾個名軍官和士兵們,有點兒撓頭。法官這么做,實際上是擺了他一道兒。

如果說判決自法官而下,那么就不會有任何的問題,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法國根據罪行的輕重來定罪,誰也沒有什么話可說,但是如果自己的意見影響了法庭的判決的話,那么自己就是這斤,惡人了。

于是,范無病想了一會兒之后,就對法聳說道,“我尊重法庭的判決。對此無異議。不過,在這幾位參與了對我刺殺事件的朋友們進行赦免之前,我有幾句話想要說。”

“請講法官同意道。

時之間,法庭里再頓時鴉雀無聲,所有人包括那些參與了追殺范無病事件的官兵們,也都紛紛側目看著范無病,不知道他會講些什么。

“人要活著,就必須吃飯,就必須有飯碗。即使自己可以餓死,但是妻兒怎么辦?這也是我們有的時候不得不作出妥協的理由。我們都不是能改變乾坤的人,只能芶活。但我們是否能機智地堅守底線?即便是犧牲一些小小的利益?”范無病對眾人說道,“我想起拍林墻倒塌后的一件事。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后的拍林法庭上舉行了一場審判。接受審判的四個人曾經是拍林墻的東德守衛。兩年前一個冬夜,克利斯和他的好友高定偷偷攀爬拍林墻企圖逃向西面,但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里奇。他沒想到短短九個月后,圍墻被推倒。自己會站在法庭上因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眾人都有些發愣,不知道范無病說這件事情有什么目的。

“在庭上,辯護律師稱,這些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范無病接著說道,“但是辯護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紐倫堡。已有先例。法庭最終的判決。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那個只把高定打傷的士兵只判三年,準許假釋。法官當時是這樣解釋的,法律要你殺人,可你明明知道這些逃亡的人是無辜的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沖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關于這一點,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墻衛兵之前就知道

此時大家就有點兒明白范無病的意思了,他是借用已有的先例。來說明法庭的判決之不合理性,同時又沒有明確地表示出自己的意向來。但是經過他這么一說,難道說法官最后的判決還會不受影響嗎?

但是范無病接著又說道,“其實,我見過很多的貪官,東窗事發之后,晚景凄涼。那些被我們所痛罵的貪官們,有時候也覺得自己很冤。甚至于他們平時罵起現狀來,比普通老百姓更加刻骨。西方人敬上帝,相信末日審判,但是我們中國人不信這斤”我們這個內心無神的民族只相信現世,甚至只相信現在。雖然也有不少供菩薩的,但只是求得好處,而不是

““沁廣審判乃中國人的實用聳義思維在拜神的時候是體現得氣“一離的。假如有審判意識,就會有恐懼。就會在做不該做的事時內心打鼓。從而就可能不去做。然而我們是無神論者,現在也沒有被審判。現在誰都覺得自己可以推卸責任,誰都覺得自己是被逼的,是冤枉的,這是我們最大的悲觀

庭上的官兵們聽了范無病的話之后,都覺得有些羞愧,事實上當他們向明顯是民用的游艇開炮的時候,他們已經看清楚了上面的人沒有武裝,游艇的艇身上面所噴涂的也是青島一家游艇俱樂部的標志,但是他們當中并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提出異議。

按照慣例,艦艇上的官兵在發現情況的時候,應該向上官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的,明明看到游艇上是自己的國民卻對上官的反常命令不加以阻止,反而助紂為虐,這是不可容忍的罪行,假如此事升級,變成了在軍官的指揮下進行叛逆勾當的話,難道說他們也會服從這種人的指揮嗎?

法官聽了這一番話,也深感無趣,范無病的面子不能駁了,但是軍方內部也不希望牽扯太多的人,所幸剛才范無病已經講明自己不予追究了。這一番話大概也就是發泄一下自己的不滿情緒,畢竟誰被人家開著軍艦追殺都不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

于是法官就宣判了對于眾人的判決。大多都是警告之類,之后加了一句,“參與此次事件的官兵,由原單個帶回,政治部嚴加導,責令改正”。

由于這一次事什的社會影響非常不好,整個審訊和宣判過程都是保密的,外界無從得知,媒體也不敢隨意發布有關的消息,但是沒有不透風的墻,一些零零碎碎的消息。還是通過網上的渠道傳了出來。

尤其是范無病在法庭上所說的那些話,在網上被瘋傳,引起了很大的震動。

“那些話真是你說的?”自從遭遇了這一次海上刺殺事件之后,沈盈就覺得公司的事情對于她的影響不是很大了,反正公司的經營早就走上了正軌,她現在也索性將各種事務安排給管理層,不再插手日常事務。

更多的時間,沈盈是跟在了范無病的身邊兒,或者是去一些各種慈善組織轉悠轉悠。

范無病稍微點了一下頭,“大體上不差,其實我就是當時有點兒氣憤,一股邪火兒發不出來,所以才說了這么一番話。”

關于這件事情,要說范無病沒有怨言才是鬼話,雖然說丁偉本人是決策的指揮官,死有余辜,但是說船上的部下們也不是一點兒責任沒有。指揮官下了命令你們就向無辜的路人開槍啊?!

可惜的是范無病到了這種身份地位上面,自然也不能做出太過有失身份的動作來,這個有沒有容人之量跟在街頭和人打架斗毆是不同的。打架那種事兒時熱血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跟邪惡勢力做堅決斗爭。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自己在針對普通官兵這件事情上大做文章不肯放過的話,就有點兒讓人看不過去了。

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也可以做,但是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一旦做了那些事情,雖然不會有人說你就做錯了,但是對于潛規則的影響,則會讓許多人對你產生反感,甚至于會在無形之中為你帶來很多敵人。

“做人要有良知,不能因為一句執行命令就為自己脫罪。”范無病對沈盈說道,“如果說執行指揮官的命令是可以濫殺無辜的理由,那么當初幾百萬日本鬼子在中國屠殺了三千萬中國人也沒有什么罪過了。有罪的應該只是天皇一個人而已。但是事實上,包括東條英機在內的戰犯們上了絞刑架,無數日本將校軍官士兵受到了懲處,而天皇卻活得好好的,這就是說,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雙手所犯下的罪行負責。”

范無病的這種姿態無疑讓軍方的一些人產生了聯想,也感受到了范無病的怨氣,不過站在他們的立場上來看,如果連普通官兵們也一塊兒追究罪責的話,那么就會對自己的指揮產生不利的影響。

在軍方指揮層看來,令行禁止才是王道,不管自己的命令是否正確。是否合理,是否正義,作為部下都需要嚴格地去執行。

這個,大概就是雙方之間無法協調的一個最大的分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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